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根据《广州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38号)(附件1),近期将开展2022年新设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专业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2)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申报本科新设专业,基本条件如下: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具有完整的专业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的论证报告和省内高校同类专业设置情况调查报告;

(三)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四)有支撑新设专业的相关学科、专业条件及相关科研背景,能配备完成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需的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

(五)基本具备新设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其中实验室、专业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配套经费均需落实),有保障新设专业可持续发

展的相关制度;

(六)跨院系新设专业所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由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落实。

二、申报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4月4日

专题研讨会,研讨新专业建设规划和拟撤销专业


2

4月8日

教学工作例会,启动2022年新专业申报工作


3

4月9日—

4月16日

学校调研论证


4

4月20日

学院提交《申请表》初稿


5

5月5日

教学工作例会,布置二稿完善工作


6

5月25日

学院提交《申请表》二稿


7

5月30日-6月17日

校教指委网评、校外专家外审、校学术委集中评审


8

6月20日-6月26日

学院完善《申请表》,形成定稿


9

6月27日—7月3日

学校网站公示一周

以上级通知为准

10

7月5日

学校发文

以上级通知为准

11

7月6日—

7月20日

上报教育厅,提交教育部申报平台公示

以上级通知为准

三、材料提交与要求

(一)拟设置新设专业的学院请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二) 明确申报专业类型是备案还是审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申报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4);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设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5)。

(三)学校基本情况部分的内容可以暂时不填写,由教务处核准数据后统一填写;表格中有关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按照学校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模板格式填写。

(四)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请分别于上表初稿、二稿和定稿的时间节点前交至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215);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专业调整

拟撤销、停招、复招或变更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填写专业设置调整申请表(附件6),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20-87478434;

联系邮箱:564391549@qq.com



附件:

1.《广州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6. 广州理工学院专业设置调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