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理工学院合格课程认定与管理规定》(广州理工〔2021〕236号)要求,结合我校课程建设实际情况,教务处决定开展第十八批合格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主要面向2018~202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仍在开课,但尚未完成合格验收的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二、验收组织与程序

合格课程验收由课程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应在统筹规划本学院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本着“分期分批,建设一批,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组织对本学院所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逐一检查、验收。具体程序是:

(一)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根据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对照合格课程建设要求和指标,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提交支撑材料。

(二)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自评后,向学院提出验收申请。学院对申请合格验收的课程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委逐门验收。验收合格的课程需上报教务处备案,并将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合格课程进行抽查。

(四)对于达不达合格标准的课程,要从下一学期开始进行建设整改,整改期为一年。

三、验收时间安排

(一)4月29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合格课程验收安排情况报送教务处。

(二)6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第十八批合格课程的验收工作,并及时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形成本轮合格课程验收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连同课程验收材料一起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区楚婷,电子邮箱:290629894@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合格课程建设是我校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切实提高任课教师对课程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课程教学与改革现状的自查自评工作,真正理清薄弱环节和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过程管理,防止流于形式。要以合格课程建设为抓手,推动教育观念和教学观念的转变,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更新,提高课程教学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贴合度。对于学校验收评定为不合格的课程,各学院应加强帮扶,敦促课程主讲老师采取改进措施,加强建设。

(三)认真负责,确保质量。课程主讲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投入课程建设工作,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准确把握课程性质,精准定位课程目标;精心选择课程教学内容,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各学院对课程建设验收工作要细致深入,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关,确保课程建设成果达到预期目标。

五、其他

自本学期起,凡未通过合格课程验收的课程,学校将不予参加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校级一流课程等课程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对于已立项为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和校级一流课程项目、但未通过合格课程验收的课程,仍需进行合格课程验收。



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