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校决定组织开展 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以及往年延期项目,均需参加本次验收。2021年立项的项目如已达到结题标准的,可自愿参加验收工作。

二、验收程序

(一) 项目团队总结

指导教师指导、督促项目主持人(学生)总结项目建设情况,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所列预期成果填写《2020-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并撰写结项报告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验收

项目的验收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审议项目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项目评定结果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并在项目《结项报告》上填写意见后,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三)学校审核

国家级、省级的项目需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的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验收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0%。

校级项目采取抽检的方式审查验收结果。

三、结项材料提交

(一)结项报告

《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二)成果佐证材料

成果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日志或实验记录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尚未发表可提交录用通知)、授权专利复印件、实物照片及说明或调研报告、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其他成果扫描件等,按序排版成册,要求有目录、有封面。

(三)材料格式

项目结项报告及佐证材料需放在同一文件内,并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四、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0日前将国家级、省级的结项报告、成果佐证材料、自查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到创新创业学院邮箱thxycxcy@163.com。

6月3日前将校级项目的结项材料及评审情况电子版汇总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同上。

五、验收结果

项目验收结果将以发文的形式进行发布,验收项目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专家组意见,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

学校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分别奖励指导老师1000元和600元。项目结项验收情况与下年度申报名额挂钩。

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的学生,可按照学校相关学分制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认定和转换学分。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