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规定》(广州理工〔2021〕287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课堂教学中有机融入育人元素,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2.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设应尽量满足以下要求:

(1)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

(2)加强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提升。

(3)强调思维训练和方法论学习。

(4)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5)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发展趋势和新信息。

3.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师开设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课程。

4.根据公共选修课的性质要求,所有申报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不得强行规定选课对象,但可以提出修读的建议。

5.鼓励开设“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史类”选修课程,促进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6.公共选修课分为续开课和新开课两部分进行申报。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公共选修课负责人须具备学校规定的授课教师资格。

(三)开课数量及人数要求

1.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以课程负责人身份限开1门公共选修课。

2.一位主讲教师的同一门公共选修课开课的班级数不能超过2个。

3.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0人。

(四)教材要求

鼓励公共选修课教师使用正式出版且符合我校《教材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01号)规定的教材,如无成熟教材,也可指定参考书目、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开课的教师按要求填写《 广州理工学院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广州理工学院课程大纲(教务系统模板)》(附件2)、《广州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各开课教师须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慎重填写各项开课要求(课程适用专业年级、教室要求、开设班级数等),提交至课程所在学院汇总。

(二)课程所在学院根据开课教师提交的申请对其授课资格、教学大纲等进行审核,对初审通过的课程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统计表》(附件4),于6月2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469192820@qq.com,纸质材料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广州理工学院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附件2:广州理工学院课程大纲(教务系统模板)

附件3:广州理工学院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4: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统计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