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材的选用、征订工作,保证教材及时供应,根据我校《教材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0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及征订要求

(一)教材选用的标准、范围、征订要求按我校《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凡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对应相关课程,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该课程指定统一使用教材(教材目录见附件1)。

(二)教材征订以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课通知单为依据,不能跨学期征订。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开课计划与教材征订的对应关系,避免错订、漏订和多订。

(三)各专业开设课程所用教材必须征求课程承担单位任课教师、系(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意见,并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根据所任教课程选订。

(四)对于跨教学单位所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教材选用意见,并报开课系(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学院与学院之间相互沟通以免造成错订、漏订、多订等现象。

(五)原则上同一课程平台编码的课程,须选用同一种教材。

(六)对延续性课程,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把关,不得出现重复订购教材的事件发生。

(七)如教材在征订过程中出现改版或不再出版的情况,任课教师应重选教材。

(八)加强选用教材与课堂教学的紧密联系,杜绝出现授课教师课堂讲课内容与课本不符,以及上课不使用教材的情况。

二、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本单位教材征订表(附件2),并进行公示,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附件:

1.马工程教材目录表(截止2022年11月)

2.教材征订表





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