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建设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22年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各单位成立检查小组,展开自查工作。对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自查,完成项目结项相关资料的填写,并提交至教务处,由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三、验收要求
(一)验收资格
参与验收的项目须通过各单位自查方可统一上报。
(二)材料要求
提交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书、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以及相关结项支撑材料。
四、工作安排
(一)12月23日(星期五)前,校属各单位将结项相关资料(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行政楼215室曾老师)。电子版文件(WORD+PDF)以“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各单位将材料打包后以“二级单位+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结项”命名发送至邮箱emailofzyang@126.com。
(二)12月24日(星期六)~26日(星期一),教务处对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12月27日(星期二)~30日(星期五),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对项目材料进行网上评审。
五、其他
申请延期和撤销的项目须分别填写《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3)和《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撤销申请书》(附件4)。项目延期时间为半年,学校将于2023年统一对延期项目组织结项验收。
附件:
1.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一览表
2.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验收登记表
3.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4.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撤销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9日